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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英文名稱灰色字為門診暫缺品項
  • 藥品狀態
    使用中
  • 院內碼
    OCAP01
  • 英文名稱
    Caprelsa 100mg/tab
  • 中文名稱
    佳瑞莎膜衣錠
  • 成分名
    vandetanib
  • 適應症
    無法進行手術切除的局部侵犯或轉移性甲狀腺髓質癌,並且為症狀性及疾病侵襲性的患者
  • 常見副作用
    腹瀉/結腸炎、皮疹、痤瘡、噁心、高血壓、頭痛、上呼吸道感染、食慾減退和腹痛。
  • 禁忌(症)
    先天性長QT症候群的病人不可使用
  • 注意事項與警語
    如果病人忘記服藥,若距離下次給藥時間不到12小時,則不可補服用忘記的劑量。
  • 懷孕期安全性
    建議在治療期間和投與最後一劑CAPRELSA後至少4個月必須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
  • 授乳期安全性
    在使用Caprelsa治療期間以及投予最後一劑治療後4個月內不要進行哺乳
  • 藥品保存方式
    貯藏在不超過30°C
  • 用藥需知
    如果病人忘記服藥,若距離下次給藥時間不到12小時,則不可補服用忘記的劑量。
  • 藥品外觀
    白色,圓形雙凸,膜衣錠,刻痕:Z 100
  • 劑量及用法
    CAPRELSA的每日建議劑量為口服300 mg。CAPRELSA治療應持續到病人發生疾病惡化或不能接受的毒性為止。CAPRELSA錠不應壓碎。如果不能吞服整粒,可將錠劑放進一杯含2盎司(約60cc)水中,攪拌約10分鐘直至錠劑崩散(不會完全溶解)。不可使用其他液體。崩散液應立即服用。為確保服用完整的劑量,杯中殘留物應加入4盎司水(約120cc)再次混合後服用。崩散液也可經鼻胃管或胃造瘻管給藥。
  • 劑量調整
    對於CTCAE (常見不良事件評價標準)第3級或更大毒性時,每天300 mg的劑量可降至200 mg (服用100 mg兩錠),然後進一步降至 100 mg。【肝功能不良】中度和重度肝功能不全病人,不建議使用。【腎功能不良】有中度(50>eGFR≥30mL/min)腎功能不全的病人,起始劑量應降至200 mg。不建議用於重度(eGFR<30 mL/min)腎功能不全的病人。
  • 最大劑量
  • 注射劑配製時溶液限制
  • 品牌
    賽諾菲股份有限公司
  • 許可證號
    衛部藥輸字第026645號藥品仿單查詢平台
  • 健保代碼
  • 健保給付規定
  • ATC碼
    L01EX04
  • ATC藥理分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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